甘州区16-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
一、补贴对象
吸纳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,并组织参加3至12个月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。
二、补贴标准
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。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、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。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%以上的单位,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。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,最长不超过1年。
三、申领流程
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:基本身份类证明(或毕业证书)复印件、就业见习协议书、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(单)、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。经人社部门审核,市场监管、教育等部门联合审查后,提交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。
四、办理地点
甘州区政府政务大厅3楼5号厅3号窗口